为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要求,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提升工作效能,对省直下列用编事项不再实行事前进人核编,可凭相关材料直接办理人员上编手续。
一、中管、省管干部的任职;
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以及在编制范围内的退役士兵安置、军人家属随调等政策性人员安置;
三、根据《江西省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以及在编制范围内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等;
四、同一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间在编制或人员规模数范围内的人员流动(含从主管部门调入所属事业单位);
五、已纳入编制统筹使用的事业单位,根据批复的《年度编制统筹使用方案》补充工作人员。
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和人员总量管理的高校、医院,在核定的编制备案数或人员总量控制数内补充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事后直接办理实名制管理信息备案登记事宜。